为加强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各实验室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向实验教学中心报送下学期实验耗材使用计划,上报的计划在实验中心主任及系主管实验教学的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采购。
第二条 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采取集中招标和零星购置两种方式进行。
常规实验耗材、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采取集中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议标)工作在院主管实验教学的主任领导下,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采购人员共同参与进行。
第三条 实验材料及易耗品的验收、入库。采购回来的实验材料及易耗品在实验中心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库管人员根据实际采购情况清点材料的品目名称、规格型号以及技术指标是否对应,然后验收,填写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验收单,由采购人员、库管人员以及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 材料及易耗品的领用。材料的领用应由严密的出库手续,实验中心应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各实验室的采购计划办理领用手续,认真填写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领用人、库管人员和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库管人员及时做好下帐手续。
第五条 实验材料及易耗品的保管。应由库管人员建立健全实验材料及易耗品明细保管帐,按名称登记材料及易耗品增减变动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写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登记表,并且学期末计算结存数量及金额。
第六条 材料及易耗品的核销、帐单核对。核销时间为按学期核销制度。由库管人员认真清点本学期实验材料及易耗品的验收单以及领用单中的金额、数量 ,分类统计后进行核对,核对相符后,填写材料及易耗品核销表,由库管人员、实验中心主任、院分管实验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开据核材料单后,方可核销。